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兴业太阳能”)易主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水发集团”)基本落定。
8月19日晚间,兴业太阳能发布公告称,中国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水发集团的附属公司,通过向兴业太阳能投资增加股本的方式收购其控股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决定不再对水发集团建议认购其股份进行进一步审查。
根据双方于今年5月签署的认购协议,兴业太阳能向水发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配售16.87亿股认购股份,发行价为每股0.92港元。认购完成后,后者将持有兴业太阳能66.92%股份,同时间接持有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50%以上控股权。
兴业太阳能表示,该股权认购事项所获资金,将用于补充兴业太阳能的运营资金以及用于境内外的债务重组。
8月16日,兴业太阳能发布2018年业绩报告,其营收同比下滑22%至44.16亿元,亏损6.78亿元,2017年同期为净利为1.43亿元。
去年10月,兴业太阳能发行的1.6亿美元优先票据出现违约,同时触发2.6亿美元优先票据和9.3亿元可转债的交叉违约。兴业太阳能在上述报告中即指出,由于内地信贷环境收紧,以及其发行的各种优先票据违约,使其在获得新融资方面能力受到影响。
兴业太阳能的自身定位是“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及建筑承包商”,主要从事的业务为设计、制造及安装幕墙、绿色建筑以及太阳能项目。其中,太阳能项目包括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屋顶太阳能系统及地面太阳能系统,统称太阳能EPC。
由于太阳能EPC需要较高的初始运营资金,受违约事件的影响,目前大部分太阳能EPC项目已经暂停,该板块业务缩水18.8%,合人民币4.86亿元。
同时,补贴拖欠问题仍存。根据其业绩报告,截至2018年底,应收电价补贴为1.95亿元,上年同期为1.37亿元。来自电力销售的应收电价补贴主要为来自国家电网的应收款项,应收电价补贴是指根据现行政策将向国家电网收取的可再生能源地面项目政府补贴。
受制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今年以来,民营企业转让电站的脚步明显加快,与之对应的是国企收购电站意愿强烈。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国企在收购新能源电站方面今年的反应较为积极,在当前环境下,国企的融资能力仍然不存在问题,投资意愿较为强烈。”(记者 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