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培育壮大氢能产业为目标,加快构建“政策生态、产业生态、服务生态”三大氢能生态体系,率先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氢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7大任务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到2022年,氢能关键装备及其核心零部件基本实现自主化和批量化生产,氢能产业链年产值150亿元。到2025年,培育国内领先的企业10至15家,氢能产业链年产值达到500亿元。到2030年,培育5至10家国际领先的龙头企业,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拥有全产业链研发实力和工业化生产能力,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2000亿元。
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到2022年,基本形成涵盖产业全链条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体系。
应用领域持续扩大。到2022年,全省建成2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到2500辆。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7项主要任务,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我省能源转型提供新的增长极。
着力突破制氢新技术。以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全球能源互联网张家口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加快推进河北建投风电制氢和风光耦合制氢、海玻尔风电制氢、中智天工风电制氢一体化等项目建设。
着力解决储运加难题。重点研发深冷气氢储运技术、70兆帕高压车载储氢系统、大容量高压气态和低温液态氢的储运技术、液态有机物储氢技术、用于高压氢气领域的特种钢材及抗氢脆和渗透的输氢管道材料技术。
着力加快燃料电池升级。加大研发投入,着力在燃料电池电堆和分布式发电技术等领域取得突破。
着力打造氢能应用示范。创建张家口世界级氢能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保定氢能产业链一体化示范城市。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氢能应用示范。超前布局加氢站建设。
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引导氢能产业在空间布局上趋于集中,功能上趋向集聚,定位上互补发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邯郸、张家口、保定等打造国内一流的氢能产业集群和装备制造基地。
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打造创新研发平台,搭建双创服务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合作。
引领氢能行业标准制定。支持张家口、保定、邯郸开展先行先试,推动制氢、储氢、加氢站、氢能应用等标准制定。
7项举措保障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
实施意见提出7项保障措施,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打造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进应用示范项目建设。
优化发展环境。制氢、储氢、加氢站建设及装备制造项目,由县(区)人民政府实施核准或备案管理。高速公路加氢站,统筹纳入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规划。对于先进氢能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
支持先行先试。落实国家加快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要求,支持张家口积极稳妥开展氢能、储能等清洁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试验。
健全应急能力。加强氢能推广应用中应急能力建设,确保氢能生产、储运、加注和使用中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
加大财税支持。对生产首台(套)氢能装备企业列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投保综合保险,省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对认定为国家级的氢能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列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计划,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设。加大对氢能项目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上市融资。
培养人才队伍。开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和招商引智,落实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省内高校加强氢能领域学科专业建设,与国内知名院校联合办学,培养一批氢能技术人才。(记者潘文静 见习记者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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