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新闻》报道,越南工商部副部长杜胜海近日表示,越南现行的光伏发电收购价将有所变动,今后不再执行现在每千瓦时电力9.35美分的统一价格,而是根据光伏发电地区的日照量来确定不同的价格。
杜胜海指出,该部考虑根据日照量的不同将越南光伏发电划分为4个区域,并按4个等级设定光伏发电收购价。但是在参考专家和国际组织等提出的建议后,拟按日照量的不同划分为2个区域,即日照量相对较多的“区域1”(平阳、宁顺、得乐、富安等6个省)和此外的“区域2”。每千瓦时电力价格预计分别为1916越盾(约合8.38美分)和1758越盾(约合7.09美分)。
越南工商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越南国内各类光伏发电项目的设备装机容量总计达2.5万兆瓦,风力发电总计达1.65万兆瓦。截至6月末,越南国内总计有89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4500兆瓦)运营,追加待批的光伏发电计划项目约400个。(王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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