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武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钢铁焦化企业强化应急管控工作的通知,限产力度再次加码。
一、实施时间
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31日
二、实施范围
市特别管控区的新金钢铁、明芳钢铁、文丰钢铁、文安钢铁等4家钢铁企业,玉洲焦化和金鹏焦化2家焦化企业,以及重点管控区的裕华钢铁、金鼎重工、兴华钢铁、龙凤山铸业、鑫汇钢铁等5家钢铁企业,共11家企业。
(一)钢铁企业
在严格执行《武安市2019年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八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实施方案》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应急停产管控措施。其中,各企业烧结机采取全部停产应急管控措施;各企业高炉除保留一座正常生产外,其余生产髙炉采取焖炉或扒炉应急停产管控措施。其中文安钢铁停产10天,文丰钢铁停产10天,明芳钢铁停产9天,新金钢铁停产8天。
(二)焦化企业
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附件1中涉及4家市特别管控区钢厂,四家钢厂将增停高炉450、1080各一座,日耗下降0.22万吨/日左右。
2家焦企玉洲焦化和金鹏焦化原来文件要求延长结焦时间至32小时,最新文件要求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日产较原文件下降0.03万吨/日。
文件中提到的重点管控区的裕华钢铁、金鼎重工、兴华钢铁、龙凤山铸业、鑫汇钢铁等5家钢铁企业另行规定;其他焦钢企业,新文件中未提出详细限产措施,或继续执行《武安市2019年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八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实施方案》。具体请关注后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