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协鑫新能源公告称,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香港分行”)就总计1.3亿美元(合约9.19亿元人民币)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融资协议,融资协议项下借款之最后还款日期为首次动用融资日期后24个月届满当日。
协鑫新能源公告披露,截至8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协鑫”)拥有协鑫新能源已发行股本约62.28%股份。
根据融资协议,保利协鑫是协鑫新能源相关融资的担保人,如果协鑫新能源的控制权发生变动,或者保利协鑫未能于融资期限内遵守若干财务指标,则国开行香港分行可取消融资、宣告融资协议涉及的所有款项即时到期偿还。
协鑫新能源此前在2019年中报表示,光伏能源业务属资本密集型产业,该业务需要投入大量资本投资用以开发及建设光伏电站,而兴建光伏电站的资金主要依赖外部融资,收回资本投资需时较长。协鑫新能源称,公司可获得的财务资源可能不足以满足资本开支的需求,公司正在寻求更多的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务融资、银行借款。
协鑫新能源称,融资所得现金是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今年上半年,协鑫新能源新增银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币42.27亿元、关联方提供贷款所得款项人民币6.04亿元、偿还银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币26.61亿元、利息付款人民币13.51亿元。
在2019年上半年,协鑫新能源已经与不少央企进行了战略合作,“借助战略合作方于融资等方面具备的资源优势互补,加快引进资本、优化股权结构,力争提升项目收益”。
2019年6月4日晚间,保利协鑫与协鑫新能源联合发布公告称,拟向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能香港”)出售协鑫新能源51%股权。
保利协鑫与协鑫新能源发布的联合公告显示,2019年6月3日,保利协鑫全资附属公司杰泰环球有限公司(简称“杰泰环球”)与国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能”)的附属公司华能香港订立合作意向协议,内容有关可能出售协鑫新能源股本中97.28亿股普通股,相当于当前协鑫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1.00%
“2019年上半年融资环境持续充斥着挑战”,协鑫新能源表示,平均利率上升导致公司融资成本增加,公司已经创新融资模式和开拓融资渠道,持续优化融资结构,增加长融置换,有效利用利息较低的长贷替代利息较高的短贷,采取一切有效措拖,最大限度减低各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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