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对公共机构节水管理的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具体要求。
近年来,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年底,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截至2018年年底,3000余家省直公共机构、全国3万多家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明确了公共机构、用水管理、用水管理绩效等术语和定义,要求公共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用水节水管理工作,并从规划设计、取水和定额、维护和保养、计量、水质和水处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对公共机构节水的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为公共机构对自身用水管理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