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批)排除申报系统正式开放。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华企业及协(商)会可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注册、登录,并开始填写排除申请。9月2日排除申报系统正式接受第二批商品排除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6月3日正式接受的可申请排除商品共涉及734条税目。相较于第一批,此次可申请排除的商品条目大幅增加,可申请排除的范围为税委会公告(2018)6号文件中所附附件1-4的商品,根据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披露的清单,共涉及5140条税目。不过,此前曾一度停止或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如汽车及零部件等不在此次排除范围之内。
“之所以推出豁免机制,很重要的基础是,过去我们追求的是打击力度,现在追求的是精准度。我们不再追求对等,而是打持久战,要为国内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考虑。” 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说。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贸易救济业务部主任刘馨泽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形式看,产品排除并非新概念。但对于如此大规模的且按照严格规定程序进行的商品排除,对中美来说都是第一次。这也是法律程序上的一种完善。”
根据《公告》,申请主体为申请排除商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以及上海、江苏等地进出口商会均在组织企业进行申报。中国棉花协会有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已经按照财政部要求通知会员企业,第一批申报申请已经提交,目前正在等待审核消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此前介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对有关的企业准备从美国进口的部分农产品关税排除的问题,并组织专家对企业提出的排除申请进行评审。
《公告》指出,申请主体在申请时应以事实和数据说明以下三方面申请理由:寻求商品替代来源面临的困难;加征关税对申请主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害;加征关税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最新发布的填报说明显示,申请主体在注册登录后应填报商品基本信息,企业近三年进口情况,包括至今年6月30日已缴纳的加征关税税额等企业影响,以及事实数据、申请排除商品的可替代性等排除理由。
曾帮助企业参与第一批申报的刘馨泽提醒称,由于涉及税目众多、申请时间有限,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有些产品即使按照十位税则税目仍无法准确描述和归类。同时,企业在准备报关单时,进口清关时间与企业财务记录的采购时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企业需要对自身的产品有清醒的认识,并且在填报过程中,要注意采购链和财务数据等链条相匹配。此外,一个企业涉及的产品税目可能有很多,这也需要有针对性地重点筛查和评估,以节约各方面成本。”刘馨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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