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国网产业部关于公司系统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业内流传。
《通知》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系统集体企业不得取得售电资质、开展售电业务、参与售电业务投资。
据界面新闻记者经多位业内人士证实,该《通知》为国家电网日前所发。
《通知》下发至国家电网下属31个单位,包括国网华东、东北分部,国网北京、天津、山西等各省区电力公司,以及国网新源公司、国网物资公司等。
根据《通知》要求,上述单位将全面排查集体企业参与售电业务情况,对已取得售电资质的集体企业,2019年底前完成资质注销;对已开展售电业务的集体企业,应加强与客户沟通,2019年底前终止相关业务;对已参与的售电业务投资项目,与合作方做好协商,通过清算关闭、对外转让、减资退出等方式,2019年底前完成。
《通知》称,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有国家电网下属省电力公司的内部人士对界面新闻称,2016年以来,其所在的省电力公司下属集体企业零星开展了一些售电业务,但去年就已陆续叫停。此次国家电网下发通知后,将进一步清查,确保严格清退。
集体企业,通常被称为三产企业,属于厂办大集体。目前,国家电网下属集体企业主要有四类核心业务:施工安装、勘测设计、工程监理、供电服务等。
厂办大集体,指的是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厂办大集体在全国开始进行改革。
国家电网也在进行集体企业瘦身。据国家电网官网一篇有关改革的文章显示,其在2018年完成压减集体企业1568户的基础上,今年1-6月再压减104户,累计压减2072户。
“国家电网只是让集体企业退出售电业务,并不影响该公司整体售电业务的开展。”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称。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国家电网下属涉及售电业务的二、三级子公司至少在40家以上,包括全资、控股及参股投资等。
2015年12月,《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明确表示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业内多家机构根据目前全社会用电量的规模预计,整个售电领域将产生万亿级市场空间。
根据上述《意见》,售电公司可分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为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上述《意见》规定,售电公司资产总额在2000万元-1亿元,可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亿-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2亿元,可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亿-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2亿元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2017年10月底,国家电网下发《关于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表示要做强做优做大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推动公司由电能供应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变。
意见称,将综合能源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有利于巩固公司售电市场、扩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市场业态,增加新的效益增长点等。
目前,国家电网下属省级电力公司中,均已设立能源综合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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