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的回复,针对落实加氢站规划、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燃料电池领域标准流程体系、开展市场化示范运行四方面建议给出较为详细的答复。
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燃料电池发展的政策,初步形成了燃料电池汽车标准支撑体系。但国内一直未能形成分工明确和权责清晰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管理体系,难以集中力量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目前燃料电池汽车投资、准入管理政策已较为明确,但仍面临加氢站建设用地难、建设审批主管部门不明确、氢能被归类为危化品、加氢站不能采取现场制氢、缺少安全监管措施等问题。此次工信部计划完成氢能相关标准的制订、修订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国内建立持续稳定的燃料电池汽车政策体系,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创新,加快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推广。
今年上半年,已有20个城市发布了氢能相关的地方政策。广东佛山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大了对加氢站的补贴力度,每座加氢站最高补贴达800万元;六安市、重庆市、苏州市和张家港市分别给予每座加氢站4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和500万元的补贴上限,大力推动地方加氢站建设。2019年上半年氢能市场的总投资超过900亿元,主要集中在加氢站等基础设施领域。加氢站是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枢纽,推动加氢站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区域氢能网络的形成,有利于后期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燃料电池方面,随着加氢站建设政策的逐步完善及未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推出,整个产业链将迎来良好的投资机会。建议持续关注两类标的,一是资产实力优异,主业效益良好,燃料电池产业链相关环节已经实现商业价值的公司。二是在加氢站建设环节率先受益的公司。(牛仲逸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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