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江西省住建厅决定在14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据悉,此次试点县(市、区)包括南昌市南昌县,九江市瑞昌市、柴桑区,景德镇市乐平市,萍乡市上栗县,新余市渝水区,鹰潭市余江区,赣州市崇义县、瑞金市,宜春市靖安县、宜丰县,上饶市广丰区,吉安市井冈山市,抚州市资溪县。
江西提出,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同步推进,操作上采用住户源头减量、保洁员过程分拣、中转二次分类相结合的模式。具体工作中坚持“谁产生、谁处理,随时产生、随时处理”的原则,积极借鉴有效的经验做法,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借鉴、能推广的长期操作模式;整合现有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及垃圾中转站等,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并有效利用;进一步明确环卫保洁员又是垃圾分类员,既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又要做好宣传、监督和指导。
在垃圾流向上,结合实际,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可回收垃圾不出户,可堆肥垃圾不出村,可回填垃圾不出镇,有毒有害垃圾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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