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如皋市敷衍整改,非法掩埋的危险废物威胁长江水质安全。 人民日报 图
为应付环保督察,一律停产、停工,实行环保“一刀切”;整改当前,不积极解决问题,反而照抄照搬、编造材料;被督察时加班加点、严阵以待,督察过后“松一口气”,整改“虎头蛇尾”……
针对类似种种问题,生态环境部日前宣布,从9月1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牵头开展“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的专项整治。
尽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早已成为社会共识,生态环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却依然存在,严重偏离党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不容小觑。
整改“临时抱佛脚”,弄虚作假终徒劳
“遵义市播州区党委在‘回头看’期间公然违反政治纪律,大量编造虚假文件应对督察,弄虚作假,性质十分恶劣。”2019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公开通报该起典型案例。
原来,该区党委临时编造了10份常委会会议纪要,其中涉及传达学习领导讲话精神及《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等内容的会议纪要6份,涉及安排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4份。
实际上,从近年来通报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情况看,平时不重视、临时抱佛脚、弄虚作假等问题并不少见。河南省濮阳市范县相关部门怕被追究责任,便照搬照抄濮阳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编造了《关于印发范县“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但印发日期却比市政府的文件还要早6个月,甚至比河南省级方案还提前2个月。
有的地方甚至在督察和整改问题上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结果被抓了现行。2019年2月,湖北省武汉市城管委发布黄陂区前川社区范围内20多处需要整改的点位图片。整改时限将至,前川社区还有8处未整改。该社区相关负责人“灵机一动”,想出了“P图整改”的“妙招”,借用科技手段对这8张图片“整改一新”,作为成效上传应付整改。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之前,最好不要启动酸洗工序”“有需要合同的,陈某那有,派人去拿”……2018年11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抽查安徽省亳州市边督边改情况,魏岗镇一位微信名为“龙哥”的副镇长通过微信群“直播”督察组现场检查行程,为企业放哨站岗、通风报信,并在群内“指导”企业通过伪造合同、水冲雨水沟、临时停产等手段,应付督察组检查。
这并非孤例。在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看来,“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没有必要较真碰硬。所以督察组一来,就“以停代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督察组一撤走,烟照冒,污水照排,一切又恢复成老样子。
而个别地方在整改上也缺乏抓铁有痕的干劲,总想寻找捷径、敷衍了事,把治理做成了“花架子”。2018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发现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开发区为完成围滩河的治理目标,未开展控源截污工作,竟然“撒药治污”,依赖投放药剂,河流水质在验收前“突击”,验收后“回到从前”,耗费4700余万元的河道治污工程“打了水漂”。
态度消极,失察失责,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典型表现。一些公职人员在整改中不敢动真碰硬,让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贻误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时机。督察组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检查一家“三无”养鸡场时,发现这家占地11亩、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养鸡场,废水通过土渗坑直排地下。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曾经想要拆除这家养鸡场,但是因为受到黑恶势力的威胁和阻挠,一直难以拆除。遇到问题绕着走,养痈成患就成了必然。
担当作为不力,心存侥幸“闯关”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发展大计,少数党员干部为何敢搞“冷处理”、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这恐怕与个别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政治站位不高不无关系,由于政绩观不端正、事业观有偏差、新发展理念没树牢,他们头脑里只有金山银山,没有绿水青山,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还在打自己的“小九九”,只管任上出成绩,烂摊子留给继任者。更糟糕的是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与上级“打太极”,上面强调时抓一抓,上面不强调则放一放,与“排放大户”达成默契,只要把“样子做足”,应付了上级检查,“污染照排不误”。
更有甚者被点名、通报后不整改、不落实,抱着侥幸心理,打着将违规变为“既成事实”的如意算盘,敷衍整改,企图通过各种方式将违规的结果“合理合法化”。2018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督察发现,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阳奉阴违,一面编造假文件,上报省市政府谎称违法项目已停止建设;一面顶风作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违法项目建设。
“如果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表’,那么政治站位不高就是‘里’。绥中县委、县政府以为用材料就能骗过去,归根结底是没有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提高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到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辽宁省纪委一位熟悉案情的领导一语中的。
在一些专家看来,在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个别党政领导干部仍未意识到中央执行环保政策的决心,以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的侥幸心理依然存在。
有的地方虽然认识到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过关心态”,缺乏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从而出现责任“层层落实”变成了“层层递减”现象。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滩涂承包人擅自挖沟堆土引流海水进行养殖的问题,责令镇政府组织力量恢复原状。但钱建巨作为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镇“滩长制”领导小组副总滩长,在上级多次责令其整改的情况下,直至2018年9月仍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当年10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担当,问题长期积压,上级督察时仓促应付,‘藏’问题,检查组一走,污染照旧,这种做法完全背离了通过督察检查帮助地方解决问题的初衷,必然造成污染反弹。”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分析。
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追责问责
环保问题暴露的是干部问题。如果不解决政治生态问题,自然生态问题也难以解决。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冯嘉直言,“对于个别地方出现的这些现象,其实并不是地方政府没有办法治理,实际是不愿意治理。”如今考核地方领导干部倡导绿色GDP,不仅要考核经济指标,也要考核环境质量,他们为何要反其道而行之?原因很简单,经济指标依然是他们所面临的最大压力,无法跳出“数字出政绩”的固有思路。
因此,进一步改进考核体系,避免一些地方对当地招商或扶持的高利税企业涉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为当务之急。有专家建议,在一些污染特别严重的地区,经济发展可以适当让位于环境保护,“因为从根本上改变考核机制,地方政府就会有一些触动,积极性则会大大提高”。
还有一些专家建议,“应通过督察切实传导环保压力,提升责任意识,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让环保真正成为地方政府工作中的常态。”
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上主动作为。在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看来,守住生态红线是党政领导干部的终身责任,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问责尤其重要。
事实上,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启动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一定位,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手段,查处了不少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形成了强烈震慑。自2017年11月首批中央环保督察问责情况公布以来,四批中央环保督察集中公布的被问责党员干部人数已超4000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曝光了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124起。
“被问责人员涵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相关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一些被问责人员虽然已经调离原来工作岗位,或者退休、辞职,但仍然被追责问责,体现了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的原则。”业内专家分析道。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既要闪电出击、泰山压顶,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又要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切实用严明的纪律呵护好群众身边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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