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针对各行各业的环保要求均有所提高。特别是近年来为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各地相继推出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的政策,一批印刷、机动车维修、家具、喷涂、涂料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正加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环保工程公司是污染治理的专业队,环保工程质量直接关系污染治理效果。但环保工程公司良莠不齐,一些小微企业因缺乏环保专业人才,有时可能无法识别公司优劣。日后出了问题,虽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合同纠纷,但不少小微企业维权意识不强,一些环保公司夸夸其谈,凭几张图纸取得业主方信任后,双方甚至连合同都没有签。许多业主图省事,把环保工程竣工验收监测这个检验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委托给环保工程公司负责。环保工程公司会想尽办法,确保验收过关。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竣工环保验收由企业自主验收,“通过验收”就更方便了。因此,出现了不少环保工程验收时达标、日后经常超标的问题,虽与运行维护有关,但工程质量也脱不了关系。部分环保工程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采取低价中标招揽生意的策略,低于标准或规定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程,设施形同虚设,成为应付检查的遮羞布。劣币驱逐良币,长此以往,环保工程质量堪忧。因此,亟待强化对环保工程公司的监管,净化市场。
环保治理工程竣工后,除了验收监测达标外,更重要的是日后能否稳定达标,是否达到减排效果。颁发环保工程资质证书的建设部门、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生态环境部门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看得见的管不好、管得好的看不见这种尴尬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所在本行政区域、编制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诚信档案,记录本部门对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采取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笔者建议,可以借鉴环评资质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对环保工程公司的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制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分工以及监督检查、奖惩机制。特别是明确属地管理的权限,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发证部门建立诚信扣分机制,严惩不守规矩、不守诚信、数据造假等不良行为,改变看得见的管不好、管得好的看不见这种不利局面,强化对环保工程公司的监督管理。
二是完善监管互动机制。颁发环保工程资质证书的部门(以下简称发证部门)构建监管平台,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机制,赋权县级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强化对环保工程公司的监管。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对环保工程公司采取的行政处理措施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及时抄报上级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证部门应将有关情况记入环保工程公司的诚信档案。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挥各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自律、引导、服务作用,组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规范环保企业市场行为,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宣传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污染防治的方式方法,建立污染治理技术服务平台,介绍污染治理最新技术,为小微企业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指导。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社会信用评价和社会舆论监督,发证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开环保工程公司的诚信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发证部门举报环保工程公司存在的问题,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劣质环保工程一经查实,应予严惩,并在网上公开环保工程公司信息,列入黑名单。建立环保工程公司的红黑榜,便于小微企业知悉相关信息,进而选择信得过的环保工程公司。
环保工程质量关系环保投入是否产生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关系污染减排成效,关系污染防治攻坚战成败。环保工程资质不能重审核发证、轻后续监管。发证部门应主动担当,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扮好啄木鸟的角色,驱逐害群之马。补齐监管短板,净化环保工程市场,不让污染治理努力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