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地热回灌井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7日。
地热回灌是实现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的有力措施,它对于地热资源的保护、减少资源浪费、延长生产井寿命以及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大量抽水而不回灌,势必造成水位持续下降,长此以往,必将面临地热水枯萎,地热井提前报废。
据悉,去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已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热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提出对全省地热资源开发秩序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取水、无证勘查开采地热、违法违规排放污水等行为。同时要求地热水开采必须“以灌定采”,实现地热能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
此次,临清市政府根据节约利用地热资源要求,市各主要地热供暖单位于今年建造回灌井对地热水进行回灌。地热回灌井的建造及后期运行直接提高了地热供暖单位供暖成本。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对几个主要供暖小区回灌井建造及运行成本进行调查,经初步核算并结合临清市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此次地热回灌井收费标准。
现将临清市地热取暖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9年新建地热回灌井的各地热供暖单位,居民、商铺取暖费标准在原地热取暖费标准基础上上调不超过3元/建筑面积。
二、上述“原地热取暖费标准”为原临清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地热井供暖试行价格的通知》(临价字〔2010〕8号)文件制定的居民取暖用热最高限价每建筑面积14元。
三、采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进行集中供暖的小区依据上述第一、二款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取暖费。
四、此次制定的地热回灌井收费标准为试行价格,各地热供暖单位要加强管理,控制运行成本,积累成本资料,待成本资料完善后,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各小区物业单位应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收费标准公示,自觉接受用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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