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关键一步。市场化定价将对电力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电价水平又将出现怎样的变化呢?
记者 平凡: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是国内煤电联动时代的终结,未来煤电的上网电价将由原来的政府定价变为市场定价。
《指导意见》确定了5项重点改革措施,首先是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格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二是现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中,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上网电价由市场化方式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三是燃煤发电电量中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确保价格水平稳定。四是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五是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后,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张粒子:原来煤电联动是政府调价,然后只反映了电煤的价格的波动,再有一个政府调价不及时。现在这个价格更加灵活,由买卖双方定,但上下浮动就不仅仅是考虑了煤价的变化,还考虑了需求侧的需求的弹性。
《指导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暂不浮动,按基准价执行。实施“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的省份,2020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研究员 杨娟:从国家近几年的供需形势看,还有就是从市场化交易的价格的变化来看,第一个就是电力供需整体上是宽松的,供大于求的,所以说具备了价格下降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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