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批复,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国务院在批复函中指出,《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集中落实、系统集成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家发布《方案》是践行“两山理论”和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的思路,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离不开绿色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进一步的强化高质量发展,发挥长三角全国的示范效应,在开放开发中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发展。
可以说,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全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今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上海市市长应勇今年7月22日在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扩大)上表示,中央已印发了《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目前,上海已制定落实《规划纲要》的上海实施方案,主要是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抓好“七个重点领域”合作、“三个重点区域”建设。
10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带队赴青浦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核心区,调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在介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时,上海市发改委主任阮青表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了加强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统一领导,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由“三级运作、统分结合”转变为“上下联动、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各负其责”。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攻坚期,示范区建设即将进入施工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保障。
阿里研究院报告指出,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长三角需要更好地代表国家参与新一轮全球合作与竞争,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和科技创新的领头羊,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定位为“一极三区一高地”,即长三角通过一体化发展,使其成为全国经济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成为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引领区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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