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消息,近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今天(11月1日)上午10时,应急管理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表示,《实施意见》对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要求是强制性的。要求所有高危企业分岗位对在岗员工考核一遍,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新上岗人员要求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出徒后方可独立上岗。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二级巡视员孙洪灵表示,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补齐煤矿行业人员素质短板,将以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学员力度,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多种方式,面向班组长招收的精神为指导,推动加强煤矿企业与对口学校的校企联合,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定向专业培养等,持续提高变招工为招生的比例,到2021年底,力争煤矿企业要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