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4日从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南昌市将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充电桩,目前,《南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布局规划》正在进行批前公示。
规划总体方案按照“专用为主、公共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建立充电设施分类布局体系,并按照充电设施分类,分为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三大结构体系。根据规划方案,公共充电桩设施按照服务对象充电需求,分为集中式充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两类,主要结合公共停车场、开放性配建停车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体育场馆、电力枢纽、交通场站)等场所建设。
据了解,全市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主要结合大型公建设施、公共停车场、枢纽场站布设,共规划分散式公共充电桩设施298处,合计充电桩约9300个。其中,结合大型公建设施布设66处,共有充电桩约3800个;结合公共停车场布设232处,共有充电桩约5500个。我市将在规划范围内规划64座城市公共集中式充电站,建设不少于7000个充电桩。
在专用充电设施布局方面,专用车(含环卫、公安巡逻、物流、邮政、电力抢修、电动作业设备等)可结合日常车辆停放场所设置,建议企业、部门根据配置新能源汽车车辆数,按合理的车桩比建设车辆专用充电设施;在自用充电设施布局方面,自用充电设施主要结合住宅及办公场所、医院、学校、文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工业与物流企业的配建停车场等进行设置。考虑到电动车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规划采用预留与配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置。规划不作具体布局选址,通过推行充电设施配置准则及配建标准,即可控制落实该类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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