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煤矿事故教训,四川煤监局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治理。
一是开展煤矿安全专项审查检查。督促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和批准整改作业的煤矿立即开展安全隐患专项自查,并会同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供电等部门,按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煤矿逐一组织开展安全专项审查,按职能职责依法提出书面审查和处理意见。
二是千方百计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督促各煤矿企业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实施灾害治理工程;强化采掘工作面构造区域顶板管理措施,对难以保证安全的,禁止采掘推进。
三是强化国有重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加大下沉监管力度,逐一督促指导国有重点煤矿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
四是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要求,按照“八不准、两限定、两抽查”开展抽查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煤矿,一律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停建);深入开展查隐患、抓典型、强震慑专项执法行动,综合采用行政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综合处理处罚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