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绿色金融团队的核算,2015年至2020年中国绿色融资需求为30万亿元,2015年至2030年的绿色融资需求高达123万亿元。虽然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普遍对发展绿色金融颇为热心,但在具体实践中却面临着诸多障碍。
9月16日,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项目中外方项目组第三次联席会议上,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作为课题组中方联席组长发布了主要研究结论。研究表明,绿色金融制度是实现国家绿色转型的制度基石,中国具有巨大的绿色融资需求,且在新常态下,急需建立一个系统的绿色金融体系,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几倍乃至十几倍的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速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
为此,课题组给出了构建有效绿色金融体系的七大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中央绿色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并在相关部委设立绿色金融指导推动机构,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实施合力。
二是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改革的法律保障。制定和执行更为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将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写入有关金融法规,强制上市公司及有条件的非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
三是搭建绿色金融需求与供给的桥梁。环保部门设立绿色金融开发机构以提高融资需求信息传导能力,将环境信息转化为金融信息,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进入绿色投资领域;“一行三会”设立绿色金融指导执行机构,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新型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开展绿色金融政策、指南、新型金融工具和产品的试点和推广,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投资等。
四是近期绿色金融改革需要优先突破六大领域。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绿色银行体系、发展绿色债券、支持发展绿色PPP、建立IPO程序中的绿色通道、建立碳交易体系发展碳金融、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在陈雨露看来,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绿色投资的主要来源仍然是绿色信贷,这是由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决定的。他同时强调,未来15年中国直接融资机制会得到很大的发展,重点是债券市场,而债券市场的供给以中长期资金为主,且融资成本稳定性较好,适合公共产品,可以顺势而为地植入绿色债券。
五是完善支持绿色金融改革的财税政策。完善财政对绿色信贷的贴息机制,建立非税收入对绿色金融的鼓励措施;建立中央和地方的环境保护基金,多渠道融资解决环保投入不足;统筹环境保护的整体资金需求,整合、规范环保专项资金,建立纳入中央预算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六是运用绿色金融促进对外开放绿色化。将绿色金融纳入2016年G20峰会的倡议,在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中应该坚持绿色金融原则。
七是实施绿色金融战略路线图。第一阶段,顶层制度构建、优先政策突破和G20绿色金融倡议;第二阶段,强化绿色保险、自然资本投资的研究与推动工作;第三阶段,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深入互动发展。
据悉,为了更好地借鉴国际金融机构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组于2014年11月成立,世界资源研究所主席兼CEO安德鲁˙斯蒂尔担任课题组外方联席组长,环保部副部长、国合会秘书长李干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基姆˙施泰纳担任项目高级顾问。李干杰表示,绿色金融制度是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但财政资金投入相对于打好这三大战役需要的资金毕竟有限,因此必须构建绿色金融制度,把各个方面的资金调动起来,使绿色投资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