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交办的案件线索,解决了大西高铁沿线村民屋顶架设的太阳能电池板危及高铁运营安全的重大隐患。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交办通知后,迅速与铁路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研究调查取证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检察官办案组会同铁路部门共同查看了现场、询问了村民,
查明:该太阳能电池板未经铁路部门批准于2019年6月架设在渭南经开区某村民房屋屋顶,太阳能电池板距离大西铁路高铁桥梁外沿5米,顺铁路长12米,垂向铁路宽18米,最高处高14.5米,最低处高7米(桥面高13.7米),架设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遇大风天气极易被吹落至铁路线路上,造成高铁生产运营安全重大隐患,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铁路部门同村民以及行政机关多次协调拆除该太阳能电池板事宜,均无果,遂将该案件线索移交陕西铁检机关处理。
检察官办案组一方面说服村民同意拆除该太阳能电池板,另一方面到行政机关、供电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调查取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释明高铁生产运营安全是安全生产领域重要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行政机关采取措施拆除该太阳能电池板,保障高铁运营安全。
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行政机关采取了措施,该太阳能电池板在短时间内得以拆除,维护了高铁运营安全。拆除过程中,检察官办案组亲历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拆除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了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太阳能电池板已于2019年10月20日彻底拆除完毕。
高铁生产运营安全事关国家利益和形象,为了防范和消除高铁运营安全风险,保障国家财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本着“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督促行政机关解决了高铁线下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