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调研座谈
为系统谋划做好“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针对《“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11月26日在深圳开展调研座谈,力争编制好用、管用、抓得住、能落地的规划,为“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出席并讲话。
生态环境部海洋司首先介绍了“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和规划思路。广东省和上海市进行了典型发言。珠江南海局、太湖东海局、海河北海局分别就如何发挥区域海域综合协调作用、牵头组织沿海省份完成好规划编制进行发言。随后各沿海省份生态环境厅局相关负责人结合本地实际,就“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进行了深入讨论。
相关负责同志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开门”编好规划。要按照国家、海区、湾区、地市等不同层级,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十九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和“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科学设定目标指标。要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开展规划编制试点。针对各省(区、市)近岸海域特点及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改善海洋环境质量、遏制海洋生态退化趋势等相关对策建议。要在努力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要依法依规编制规划,努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加快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人和的美丽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