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切实提高中长期合同签订的数量。通知要求,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较2019年水平有合理增加,鼓励引导新投产煤矿签订更高比例的中长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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