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扶贫开发局获悉,根据《关于完善光伏扶贫项目目录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存量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精神,四川省扶贫开发局会同四川省能源局指导相关市(州)、县(市、区)扶贫、能源及电力部门,开展了光伏扶贫项目的集中审核、录入。结果显示,四川“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中共14个符合政策。
这14个光伏扶贫项目分别是:金川县阿拉学村联村电站、小金县大坝口村联村电站、壤塘县热布卡村联村电站、阿坝县阿布洛村联村电站、若尔盖县黑河村村级联建电站、甘孜县地庆二村联村电站、德格县然尼村联村电站、石渠县扎马村联村电站、色达县幸福一村联村电站、巴塘县地巫乡甲雪村光伏扶贫电站、巴塘县甲英乡普达村光伏扶贫电站、乡城县布机村联村电站、稻城县省母村联村电站、得荣县夺松村联村电站
据了解,14个光伏扶贫项目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到12月13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公正、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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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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