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黑龙江煤监局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通过四项举措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紧盯国有重点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每月梳理汇总采掘作业头面灾害情况,实施分类精准监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掘工作面坚决停工停产。
二是严把地方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对长期停工停产和事故矿井,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签字手续。
三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实施资源整合、整体托管、关闭退出等分类处置。综合采用通报、约谈、曝光、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对国有重点煤矿和高风险地方煤矿开展预防性监察和风险分析研判,对煤矿企业安排的下一年度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管理、采掘接续、生产系统调整等生产作业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和指导,分析研判其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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