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工信厅发布2020年电力交易方案,规模800亿千瓦时左右,准入电力用户为:
1.全省电网覆盖范围内(包括直供区和建售区)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年购电量8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用户。2019年8月底前新投产工业用户月均购电量应达到60万千瓦时及以上。
2.增量配电改革业务试点园区和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内,电压等级10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工商业用户。
3.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内,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电力用户。
4铁路牵引用电企业,高速公路等非工业的重要用户。
5.实施电能替代、具有示范作用的电力用户。
2020年进一步推进现货试点建设方案,争取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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