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从四川煤监局获悉,12月9日起,该局开展防范煤矿超强度开采集中监察行动,重点防范煤矿企业违规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严防煤矿出现赶进度、抢产量、超能力、超强度、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等冒险组织生产行为。
据悉,此次集中监察行动将持续到12月20日,由四川各煤监分局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两周内覆盖所有煤矿。集中监察行动以查阅图纸、资料的方式进行,逐条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查。
据介绍,此次行动重点审查煤矿2020年的计划生产水平、采区和采掘头面数量;煤矿“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水害矿井的水患治理等工程保障情况,高瓦斯矿井瓦斯抽采达标情况、低瓦斯矿井审查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隐患集中治理期间是否限制生产能力等情况。严禁各煤矿违规布置生产水平、采区和头面,强化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提高灾害预防与治理能力。
四川煤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发现矿井“三量”可采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将依法责令煤矿立即采取限产或停采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和采掘调整计划方案,限期达到采掘接续正常;对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没有主动采取限产或停采措施,仍然进行生产的,将依法严格查处;对煤矿上级公司明知矿井采掘接续紧张仍然下达导致采掘接续紧张的产量考核指标或相应的经营考核指标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严格问责追责,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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