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17日),贵州黔西南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4人死亡,2人被困。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广隆煤矿曾多次被处罚,包括因无照生产经营原煤,被没收违法所得,曾进入应急管理部公布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贵州省煤监局盘江分局曾到广隆煤矿进行节前安全巡查,查出隐患7条。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宣传部通报,今日1时30分许,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黔西南消防支队出动5车14人参与救援。经初步核实,当班井下作业人员23人,7人安全升井。截至9时,经全力搜救,14人死亡,2人被困。
据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事故发生后,黔西南州矿山救护队和当地消防队伍、盘江救护大队、六枝救护队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工商资料显示,广隆煤矿所属的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在贵州黔西南州安龙县戈塘镇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许万平,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原煤的开采及销售。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发生事故的广隆煤矿曾多次因为各种问题被相关机构处罚。其中,2012年3月23日,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无照生产经营原煤,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应急管理部官网信息显示,今年3月,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其中就包括广隆煤矿。其失信行为包括检查中发现该矿井下存在隐蔽工作面、采用临时密闭逃避监管,通风系统不完善。安龙县人民政府2019年9月18日发布的消息显示,贵州省煤监局盘江分局曾到涉事煤矿进行节前安全巡查,查出广隆煤矿隐患7条,针对煤矿隐患问题下达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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