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海滨城市日照温暖舒适。比之更“火热”的则是在此召开的2020年全国煤炭交易会。来自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主要产煤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煤炭生产、运输 、消费企业和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的20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在当前煤炭市场供需由总体平衡转向供应宽松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巩固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建立煤炭平稳供给的长效机制达成多项共识。
建设多个储备项目
推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此前,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大力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其中,储备是近几年工作重点,要建立煤炭产能储备与产品储备相结合的储备体系。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按政府给政策、政府可调度、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企业在煤炭消费集中地、煤炭接卸港口等地建设煤炭储备项目。目前,我国已基本落实三千万吨的煤炭储备能力。湖北荆州、山东梁山等正在建设大型储备基地。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具备了一定的储备能力,但工业化的储备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局长李云卿在会上表示,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有待进一步加强。过去煤炭储备更多强调政府储备,但政府储备毕竟数量有限,且利用率不高,“必须建立以企业社会责任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的能源储备体系。”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希望各方深刻认识储备基地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储备能力,不断扩大储备规模,逐步提高煤炭能源保障和市场调节能力。”李云卿强调。
但对于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煤炭储备基地,有业内人士提出担忧,建设煤炭储备项目,虽然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但难以覆盖成本,如何降低企业建设成本,调动企业积极性是相关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
“将储备能力与产能挂钩,将企业建设的储备能力置换为等量的产能,或是一条有效途径。”上述人士建议。
惩罚加交易
多措力保中长期合同履约
“2019年我们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占资源总量的86.1%。但就实际执行情况看,个别下游企业为降低采购成本,向上游施加降级压力,实行比价采购,个别月份主动压减中长期合同兑现量;特别是个别坑口电厂自4月份以来市场招标价格持续低于长协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长期合同兑现率。”某大型煤企负责人在会上坦言。
事实上,中长期合同履约问题是此次交易会的热点话题。李云卿表示,要切实保障中长期合同签好、签实。“我们将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履约情况统计,强化监管。对不履行合同的企业,采取调节运力、通报公示等多种措施进行惩罚。”李云卿强调。
记者注意到,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进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根据实际情况,经铁路部门确认运力的年度供需合同,日常中确属难以执行的,经产运需三方同意,可进行交易。”对此,李云卿强调,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交易是2020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创新举措,有助提升中长期合同履约率,煤炭交易双方应用好这一政策。
对此,有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要保证该创新举措有效实施,必须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如果合同中的煤炭可以进行交易,难免为“低买高卖”提供空间,或成为不良企业谋利手段,相关部门必须出台措施杜绝此类现象。
三成老矿区仍亏损
煤炭行业尚存多重挑战
对于近期出现的“煤价偏高是煤电企业亏损重要原因”的观点,此次交易会也有相关讨论。
“今年以来,电厂采购的煤炭入炉价比去年下降了48元/吨,所以,煤价对燃煤电厂亏损的影响很小。煤炭行业在亏损时,靠的是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来的,所以煤电也应通过改革走出目前困境。”山西某煤企负责人表示。
这一观点得到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梁嘉琨的认同。同时,他认为,当前煤炭企业仍面临多重困难。
“首先是煤炭去产能退出煤矿的资产处置难。一些企业办社会的职能移交难,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关闭退出煤矿的人员安置越来越难,亟待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梁嘉琨坦言。
川煤集团的一位负责人表达了类似观点。“自去产能政策实施以来,川煤集团累计退出产能771万吨,但由此带来的巨额债务使得川煤集团至今不堪重负。”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煤炭企业的税费负担依然相当严重,煤炭企业的税费种类多,增值税税负在10%左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源税税费负担重,有的企业资源税是税改前的两倍多,企业内部新老矿井盈利能力不一,但又不能合并企业所得税,导致一些企业一边亏损一边上交企业所得税。
“一些老矿区煤企转型困难。目前,还有三分之一的老矿区处于亏损状态。”梁嘉琨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