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2016—2018年,全国财政生态环保相关支出规模累计安排24510亿元,年均增长14.8%,增幅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幅6.4个百分点。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报告中指出,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在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同时,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显示,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城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 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全国地表水优良(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在资金分配上,向治理任务重点区域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地区、环境治理工作绩效突出重点地区倾斜,不断提升资金分配精准性和效率。
2016—2018年,中央财政通过重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安排260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先后将黄土高原、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吉林长白山等25个重点生态屏障地区纳入支持试点范围,基本实现了对我国具有代表性重要生态系统的全覆盖;安排林业转移支付资金2636亿元,用于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大力支持造林绿化、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等工作。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2018年森林覆盖率达22.96%,森林蓄积达175.6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继续位居世界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