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召开,原则审议通过《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根据先行区产业发展方向与创新需求组建相关特色学院、新型研究院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独立法人组织,规划建设新动能创新研究院。
规划建设新动能创新研究院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突出关键技术、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引入国家大科学装置落户先行区。
根据先行区产业发展方向与创新需求组建相关特色学院、新型研究院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独立法人组织,规划建设新动能创新研究院。支持各类机构通过新建或对现有物业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创客实验室、创客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
争取设立国家氢谷建设标准委员会
积极融入全国创新网络,主动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的创新合作,推动区域间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对接与共享。开发济南都市圈创新资源,建立科技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争取设立国家氢谷建设标准委员会,布局氢能源研发利用重大创新载体。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在这些领域规划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展研发活动。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共设研发实体、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定向委托重大研发项目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在人工智能、大数据、氢能利用、交通装备等领域规划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建设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海外孵化器,鼓励科技企业建设海外研发机构。
加强与国家技术转移(中关村)聚集区合作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技术创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结合、资源开放共享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加强与国家技术转移(中关村)聚集区、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深圳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的合作,搭建多主体、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试点,培育引进高端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记者 高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