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能监办的隔墙售电政策,就这样被当地电网暗搓搓的给顶回去了。
一、江苏省能监办“破冰”隔墙售电
2019年12月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发布《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文件原文见附件),要求各有关企业和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很多人认为,自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之后,“隔墙售电”迟迟无法推开。
江苏省这份文件正式颁布,算全国第一个全面放开“隔墙售电”的省份,具有“破冰”的意义,在全国范围内有非常好的示范意义!
很多分布式光伏业主为之欢呼雀跃!这项政策实施,项目就不必“绑定”在一个用户身上,能大大降低业主的投资风险。
二、江苏电网禁止“余电上网”
根据光伏們报道,江苏省镇江、泰兴等地方供电公司分别收到上级的书面、电话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20年春节过后,江苏省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包括低压上网)只允许自发自用,余电不得上网,并要求装防逆流装置。
早在2019年的下半年就已经有传言说,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要限制高压上网的屋顶项目和江苏长江以北的地面电站的接入批复,这些项目的接入批复不给出,主要是因为苏北地面电站的上网电量相对于当地的消纳来说已经有些过剩了,但这次是直接也不让低压上网项目的余电上网了。
三、电量不上网,如何“市场化交易”?
江苏能监办的《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用户侧的电力交易。虽然用户侧的分布式项目有天然气、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等多种形式,但占比最大的,仍然是分布式光伏项目。
如果分布式光伏的余电不能上网,自然就无法交易;
如果分布式光伏无法交易,那“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也就名存实亡了。
果然是守土有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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