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始复工复产,煤电油气需求随之增加。为保障能源供应、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一方面,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和用气成本,及时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释放更多降价红利;另一方面,密切关注煤电油气供需形势的变化,加强产运需衔接,优化运行调节,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达590亿
电费降5%!国家发改委2月22日发布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这个政策明确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行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用户都涉及。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的时候,统一对这些电力用户按照原有到户电价水平的95%进行电费结算。”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一级巡视员张满英说。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提出,对重点“两部制”电力用户的容(需)量电费进行减免。将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政策,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以上两个政策涉及范围非常广,力度也很大,涉及金额达到590亿元。”张满英说。
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
“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针对企业用气需求,国家发改委明确了具体的降成本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据介绍,一般情况下,天然气淡季价格政策实施期为3月中旬至11月中旬,此次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并在6月底前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
该政策明确,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要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与此同时,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张满英表示,地方要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的终端销售价格,把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保证政策的落实。
张满英介绍,“两降低”之外,还有“一下调”,即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按照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国内的汽油和柴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是接轨的,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近期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化,2月4日和2月18日已经两次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油每吨累计下调835元,柴油每吨累计下调805元。
“我们对各地和相关企业已经提出要求,确保及时、全面地把政策红利落实到位,让企业有获得感。”张满英说。
确保全国用能不短供不断供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鲁俊岭介绍,疫情发生后,国家能源局调动全行业力量,确保全国用能不短供、不断供。
“近期,我们把加快煤矿复工复产、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作为整个能源保障的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鲁俊岭说,截至2月22日,全国在产煤矿产能31.7亿吨,产能复产率达到76.5%,当日产量833万吨。这三个数据均比2月1日增加了近一倍。除湖北省以外,其他产煤省均已复工复产,其中河北、安徽等6个省区复工复产率超过90%。
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二级巡视员唐社民指出,全国大部分煤炭、炼油企业已经基本复工复产,电力、油气开采企业都保持连续生产作业,铁路运输企业优先运输煤炭等重点物资,煤电油气供应总体充足。到2月20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可用27天,秦皇岛港存煤535万吨,都处于较高水平。2月上中旬,全国日均发用电量143亿千瓦时,最大负荷约6.9亿千瓦,发电装机充足,电煤供应稳定,完全能够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需要。
“成品油供应总体平稳有序,库存处于高位。天然气主要供应企业LNG罐存处在高位,储气库可动用的储气充足。”唐社民表示,下一步,随着各地有序复工复产,煤电油气需求将逐步回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密切关注煤电油气供需形势的变化,加强产运需衔接,优化运行调节,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总之,对复工复产以及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所需的能源保供,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唐社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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