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报-中国能源网丨虽然计划发展核电的新兴经济体国家是我国核电出口的主要目标国,但要引起重视的是,这些国家一般要求核电出口国为核电技术输出和项目建设提供融资,并兼顾当地企业利益和就业,有较强烈的本地化、人才培养和技术转让要求。
世界核电阵营正呈现出扩容趋势。
近日,阿联酋巴拉卡核电站首个核反应堆获得运营许可,阿联酋将成为阿拉伯地区首个运营核电站的国家。
据世界核协会统计,全球有40多个国家计划于2035年前新建核电机组。其中,已有明确规划的国家,计划未来5-8年开工规模超过100台,约0.9亿千瓦(不包括中国);未明确公布规划的国家,有望未来10-15年开工的规模超过200台,总计2.3亿千瓦。
“近年来,新兴发展中国家正处工业化进程中,为改善能源结构,对核电表现出较高热情。长远看,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地区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快的新兴工业国家具备发展核电的潜力,这些国家将成我国核电出口的主要目标国。” 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核能分会秘书长汪永平告诉记者。
国际竞争依旧激烈
近日,美国西屋电气公司与巴西国有核能企业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核电站运营、维护、核电新技术领域加强合作。同时,美国政府明确将2021年核能预算增至12亿美元,远超2019年8.24亿美元预算;俄罗斯打造的全球首座浮式核电站“罗蒙诺索夫院士号”日前开始发电,预计到2025年开发出优化型电站用于出口;法国电力集团计划到2021年投资1亿欧元建设核电技术培训学院,为法国核电工业输送技术人才。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仅有俄罗斯、美国、法国、韩国、日本、中国具备出口核电机组的能力。其中,美、法为传统技术输出方,品牌优势明显;俄罗斯始终将核电置于国家战略高度,其产业链完整,可提供核电项目全寿期服务,经济性相比美、欧更具竞争力;韩国形成自主APR1400品牌,并改进设计推向中东、欧洲市场。
汪永平表示,这些国家普遍以自主核电品牌为基础,以先进技术、可靠安全保障、优质服务参与竞争,配合外交、资金、燃料循环服务、技术转让、人才培训等抢占国际市场。
“从供给侧看,国际核电市场中,美、法技术主导西欧,俄罗斯技术主导东欧,韩日等国形成自主技术并积极出口。对我国而言,传统核电强国所属市场,对核电项目进入设置门槛较高,进入机会相对较小,难以成为近期主要出口目标市场。” 汪永平表示,“其中,沙特、印尼、孟加拉国、埃及、约旦、波兰等国,为满足其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增长,降低能源进口或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将成新建核电国家主力。”
中国后发优势明显
我国核电出口竞争力如何?
据记者了解,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目前以三代核电技术、核燃料循环、融资条件、技术经济性和技术转让五个因素评估核电出口国的竞争实力。经过几十年的积累,以及三代核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压水堆重大专项实施,我国核电技术水平已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在诸多领域形成了后发优势。
公开信息显示,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三代核电“华龙一号”首堆——福清5号机组建设顺利,预计今年并网发电,是全球首个未拖期的核电首堆;“华龙一号”海外首堆巴基斯坦卡拉奇2号汽轮机本体安装工作全部完成,3号机组电气厂房实现送冷风;“华龙一号”在英国的通用设计审查(GDA)第三阶段工作完成,已正式进入最终批准阶段。此外,位于山东荣成的压水堆重大专项建设顺利,机组效能、发电规模和设备国产化有较大提升,具备一定经济竞争力。
技术经济性方面,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顾有为撰文指出,长远看,核电技术和设备生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各国在三代核电出口过程中体现技术经济性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由于快速发展和相对较低的人力成本,中国在核燃料循环和运维成本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就建设周期,他表示,随着三代核电的建设,AP1000和EPR建设不断超期,ATMEA-1尚未动工,俄罗斯、中国、韩国在三代核电建设方面优势明显。
汪永平也表示,虽然计划发展核电的新兴经济体国家是我国核电出口的主要目标国,但要引起重视的是,这些国家一般要求核电出口国为核电技术输出和项目建设提供融资,并兼顾当地企业利益和就业,有较强烈的本地化、人才培养和技术转让要求。
多措并举提升实力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核电国际合作项目相对较少,企业国际项目管理和施工本地化、知识产权保护等经验仍不足,与国外竞争对手仍有差距。因此,需进一步提升核电国际竞争力,加强核电“走出去”。
汪永平认为,为更好地提升竞争优势,需要加快推进批量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降低“华龙一号”的成本、提高经济性。同时,以内促外,保持国内核电稳定发展,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打造首堆示范效应和竞争优势。
在汪永平看来,我国核电企业还需提高海外项目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项目承包商竞争力,尽快在内部运营、质量管理与控制、营销服务与市场推广方面,适应国际市场需求。随着核电技术走出去,要及时完善“华龙一号”后续配套的服务保障体系,包括运维、检修、燃料供应等。
政策方面,汪永平认为,针对国际核电项目推介以及装备出口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协调、研究制定对策,防止国内企业无序竞争,形成合力。“简化核设备出口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鼓励核装备制造企业在借助三大核电企业出海的同时,主动开拓国际市场,并加大扶持中小企业智能制造。”
汪永平最后指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型谱化、系列化产品研发,开拓多用途小堆国际市场。“我国可重点考虑技术先进、安全性好、部署灵活的多用途小堆,结合与出口目标国的热电网、工业基础、投融资、厂址和应急等要求相对合适和比较成熟的优势,有针对性地重点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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