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印发《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面向全省各市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第一批拟试点建设3个左右的市、10个左右的县(市、区),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在全省示范推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河北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的全面深度融合。
根据方案,河北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将加强公共卫生健康和市民服务功能,重点考虑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建设智慧公共卫生健康应急系统,实现疫情监测、疫情追踪、疫情分析和疫情信息服务。同时要在智慧出行服务、智慧物流供应、智慧交通监管、智慧社区防控、智慧居家办公等领域加强应用开发,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撑能力。
据悉,河北省将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根据全省市、县(市、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评价标准(试行),省级支持部分符合三星标准的市、县(市、区)试点建设四星级智慧城市,符合四星标准的市、县(市、区)试点建设五星级智慧城市,建设期为两年。三星以下智慧城市建设由各市自行组织。(高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