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体系,部署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流程管理。日前,记者从区城市管理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延庆区城管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延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目前该方案已发布,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做足准备。
“垃圾分类是近些年市民关注度、讨论度极高的话题,合理有效地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也是每个城市的重要课题。”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刘伯钊说,“本次方案的制定坚持法治先行、依法治废,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等基本原则。今年,已全面实施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方案按照“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以“5+1”的模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其中,“5”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1”则是在“5”分类后的“升级加码”项,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居民小区需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装修垃圾,而村庄则需加入灰土垃圾。
根据这一分类标准,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也会醒目标示,分别配置到各处。各居住小区和村庄应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物收集点、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以及有围挡和标识牌的大件垃圾暂存点,并以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作为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居住小区应设置装修垃圾暂存点,并进行围挡和标示。各村庄至少设置一处厨余垃圾堆肥点,并按需配置灰土收集容器。
除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桶站设置外,实施方案也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及收运环节进行了规范,并配置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要求投放厨余垃圾时与其他品类分开并沥干水分,可回收物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村庄灰土垃圾单独投放。收运环节要全程密闭,确保无二次污染。
为坚持突破难点、建立互信的基本原则,提振居民信心,实施方案还对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体系提出精细化要求。不仅在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交接环节设置“打卡记录”,杜绝“混装混运、乱倒乱卸”,还要求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实现数据链追根溯源。同时,通过双积分管理制度,利用红黑榜或曝光的方式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此外,为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实施方案还倡导党政机关、社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餐饮企业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厉行节俭,果蔬批发市场推行净菜半净菜上市,并鼓励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同时,倡导广大市民将可回收物交由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进行垃圾分类,采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最大化减少废物产生量。
下一步,我区还将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设施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转运站点布局,吸纳整合个体回收人员,采用拨打电话、APP预约回收、上门回收及固定站点收集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资源。
“方案组织实施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刘伯钊说,“我们将通过系列措施,切实引导市民投入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持续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和市民文明程度,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北京市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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