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发布全省2020-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引导企业理性投资,避免因消纳送出原因造成大规模弃风弃光问题,对各地区新能源消纳形势由劣到优进行逐级分类后,形成了2020-2021年度湖南全省新能源消纳预警结果。
预警结论:全省风电消纳形势相对严峻,尤其在我省南部、西南部存在较大消纳压力,被划分为红色预警区域,其他地区为橙色或黄色区域,无绿色区域;
怀化市,永州市,郴州市,邵阳市绥宁县、城步县、洞口县、武冈市、新宁县、隆回县,娄底市新化县,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常德市鼎城区、汉寿县北部被划分为红色预警区域共计涉及14个市县区,暂停项目核准和下达新增建设计划。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发布全省2020-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预警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郴电国际、有关开发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要求,为推进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引导企业理性投资,避免因消纳送出原因造成大规模弃风弃光问题,经对2020-2021年度全省各区域新能源消纳能力测算,形成了全省以县为单位的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等级分类结果。现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开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能源总体情况
1、装机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并网风电项目装机容量427.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343.86万千瓦,占全省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6.26%。预计至2020年底,全省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规模将分别达到600万千瓦、430万千瓦。
2、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年风电、光伏发电量达到100.85亿千瓦时,占全省电源发电量约6.43%。其中,风电发电74.98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1958小时;光伏发电25.87亿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821小时。
3、消纳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省弃风电量为1.35亿千瓦时,弃电率1.80%;暂无弃光现象。
二、消纳预警结果
1、测算过程。
综合全省2019年度新能源并网运行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电力负荷和送出通道情况、国家对新能源弃电量要求(风电弃电率不超过5%、无弃光)等因素,对全省分地区进行新能源消纳能力评估测算,以红、橙、黄、绿4种颜色标识,对各地区新能源消纳形势由劣到优进行逐级分类后,形成了2020-2021年度全省新能源消纳预警结果。
2、预警结论。
总体来看,全省风电消纳形势相对严峻,尤其在我省南部、西南部存在较大消纳压力,被划分为红色预警区域,其他地区为橙色或黄色区域,无绿色区域;光伏发电消纳形势相对较好,全省无红色预警区域。具体情况见附件1、2。
三、强化预警管理
为充分利用消纳预警相关结果,优化调整我省新能源建设规模和项目布局,从今年起,我委将建立新能源年度消纳预警机制,按年度更新和发布消纳预警结果,并严格按照预警结果对新增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1、风电
红色区域,暂停项目核准和下达新增建设计划。橙色区域,拟新增项目须采取“以一换一”方式进行增补,即以相同规模的已列入建设计划,且已取得省级电网接入批复的项目予以替换。黄色区域,拟新增项目须取得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的消纳意见,并明确能在投产年度具备消纳条件。绿色区域,在区域消纳能力范围内,合理安排新增建设计划。
2、光伏发电
红色区域,暂停项目备案和下达新增建设计划。橙色区域,充分考虑区域内在建项目规模和消纳能力,严控新增光伏项目,取得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的消纳意见后,方可启动备案程序。黄色区域,结合区域内储备项目规模和消纳能力,谨慎安排项目备案和新增建设计划。绿色区域,在消纳能力范围内,合理安排新增建设计划。
请各单位切实落实消纳预警有关要求,及时向我委报送预警机制落实情况。对已经开展前期工作,尚未落实消纳条件、未纳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开发企业应妥善做好项目储备。电网企业要通过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网架结构、研究储能设施建设等措施,切实提高新能源消纳送出能力,为我省新能源高比例发展提供容量空间。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2020-2021年度风电消纳预警结果
附件2:湖南省2020-2021年度光伏发电消纳预警结果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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