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这将对国有煤炭企业产生哪些影响呢?记者对《指导意见》原文进行了梳理,摘出部分要点,以期从中发现煤炭企业未来改革方向
控股方式
原文: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亮点:考虑到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大部分企业可能需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但可以引入非国有资本。
员工持股
原文: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亮点:混合所有制煤炭企业将有可能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提高员工积极性。这意味着,即使你只是普通一名下井矿工,也可能持有自己所在企业的股份。
上市方式
原文: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亮点:没有其他原则外的原因,煤炭企业可能都要进行股份制改革,同时,或许将不再鼓励企业将优质资源单独上市,整体上市成为改革的要求。
权力制约
原文: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
亮点:“一言堂”在煤炭企业内行不通了,企业重大决策可能需要集体商议,“一把手”不能直接拍板决定了。
原文: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亮点:一线下井工人将有机会参与煤矿企业重大决策表决,并将普通职工的呼声带给公司决策层。
管理制度
原文: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亮点:煤炭企业选人用人将更加灵活,可以效仿一些民营企业,直接聘用职业经理人,甚至还可以在企业内部有意识的培养这类人才。
薪酬分配
原文: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亮点:在煤炭企业中混日子可能行不通了,绩效考核将成为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可能资历、工龄等各种条件相仿的两个人,薪酬方面的差距会比较大。
原文: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亮点:一些不合理的偏高、过高的煤炭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几乎肯定将进行调整,让其日渐趋于合理。
监督机制
原文: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亮点:纪检监察部门对煤炭企业的巡视可能进一步加强,对于出现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也将更大,不落实存在问题整改的企业肯定将被通报批评。
原文: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
亮点:当煤炭企业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时,可能不仅仅只是追究当事人责任,党委“一把手”和纪委书记也将被追责。
退出机制
原文: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培训等的作用,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
亮点:煤炭企业不太可能永远靠着政府这棵大树,当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可能会被要求退出。不必担心的是,在退出过程中,失业人员的安置问题会被充分考虑。
上一篇: 十年内中国储能主投资规模将达万亿
下一篇: 环境污染求偿,为何有的获准有的被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