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专家组对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工程开展第二阶段蓄水安全鉴定。专家组认为,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工程2020年4月下旬具备第二阶段蓄水条件。
专家组在实地查勘、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和参建各方充分交流讨论的基础上,对涉及第二阶段蓄水的相关建筑物和工程防洪度汛作出评价,并提出安全鉴定意见及建议,形成《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第二阶段)》。《报告》认为,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设计符合规范规定,大坝、泄洪洞及引水发电系统等已达到第二阶段蓄水至945米高程的建设形象面貌要求。已完建的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安全监测工程的施工及制造和安装质量,总体满足设计、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工程合同文件要求。第一阶段蓄水以来,大坝等主要建筑物工作性态正常,第二阶段蓄水方案及2020年枢纽工程防洪度汛方案可行。
据了解,第二阶段蓄水安全鉴定是乌东德水电站第二阶段蓄水验收的重要依据,对后续工程建设安全平稳有序推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目前,乌东德水电站工程第一阶段水库蓄水已完成,已蓄至895米高程;计划于2020年5月水库蓄水至945米高程,2020年7月实现首批机组投产发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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