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自治区光伏发电运行情况保持良好,发电量、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增加,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大幅下降,光伏产业弃电情况明显好转,为2020年光伏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光伏发电运行情况
(一)装机容量:截至2020年3月底,新疆电网联网运行的发电装机容量9208.17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26.6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1.15%。
(二)设备利用:2020年3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12小时,其中,光伏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3小时,同比增加7小时。
2020年一季度,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全部联网运行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906小时,同比增加54小时,其中,光伏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24小时,同比增加32小时。
二、光伏发电生产情况
2020年3月,新疆电网调度口径总发电量286.99亿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13.4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7.94%,占总发电量4.68%。
2020年一季度,累计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发电量833.17亿千瓦时,其中,光伏发电31.7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71%,占总发电量3.81%。
三、自治区当前弃光情况
2020年3月,我区弃光电量和弃光率降幅明显。当月,弃光电量0.5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56.67%;弃光率3.7%,同比降低了9.7个百分点。
2020年一季度,我区弃光电量2.0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下降40%;弃光率6%,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除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弃光率高于10%以外,我区其他地(州、市)弃光率均在10%以下,其中:吐鲁番市、昌吉州、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光伏发电消纳情况最好,弃光率均低于3%。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坚持“远近结合、内外兼顾、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的原则,严格执行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入挖掘消纳市场、继续提升消纳能力,引导我区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