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太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山西省太原市近日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为期两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目前,相关通知和检查方案已下发至有关单位,专项检查正在太原市范围内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属监管的10家煤炭主体企业和59座煤矿中进行。
按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此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仅涵盖了对煤炭主体企业和生产煤矿的重点检查,还包括对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的督导检查和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
煤矿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煤矿自查中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复产复建整顿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职并认真履行职责,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并做到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赶工赶时、违反规定组织生产建设和作业,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是否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自查自改等18项内容。
为保证此次专项检查顺利进行,太原市成立了由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太原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剑明任组长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对该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太原市应急管理局表示,各单位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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