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重点区域2019年10月—2020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9%,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39.0%,重点区域内的80个城市中,7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目标要求,75个城市满足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发生重污染395天次,同比下降36.2%,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的改善目标。
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发生重污染60天次,同比减少58.0%,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的改善目标。
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发生重污染152天次,同比下降34.8%,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的改善目标。
从各重点区域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长治(并列第二),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濮阳和石家庄,分别为94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和81微克/立方米。
重污染天数最少的3个城市依次是阳泉、长治和晋城,分别为3天、4天和6天;天数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安阳、濮阳和石家庄(并列第二),分别为33天、25天和25天。
从改善幅度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除太原和济宁外,26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28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保定、开封和郑州降幅最大,同比分别下降25.0%、21.6%和20.2%。26个城市完成重污染天数减少目标,其中减少最多的4个城市为保定、郑州、开封和邢台,同比分别减少16天、16天、15天、15天;德州和天津重污染天数同比分别增加3天和1天。
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舟山、黄山和丽水,分别为19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和27微克/立方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是亳州、阜阳和淮北,分别为73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21个城市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重污染天数最多的4个城市依次是淮北、亳州、阜阳和宿州(并列第三),分别为9天、8天、5天和5天。
从改善幅度看,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除金华外40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PM2.5平均浓度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绍兴、扬州和合肥,同比分别下降28.6%、26.2%和25.8%;金华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9%。除宿州和淮安外,39个城市完成《攻坚方案》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19个城市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减少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依次为徐州、亳州(并列第一)和池州,同比分别减少11天、11天和9天;20个城市重污染天数同比持平;宿州和淮安等2个城市重污染天数不降反增,均同比增加1天。
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吕梁、晋中和铜川,分别为45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和58微克/立方米;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咸阳、运城(并列第一)和西安,分别为84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和7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最少的3个城市依次是吕梁、铜川和晋中(并列第二),分别为1天、4天和4天;天数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咸阳、运城和临汾,分别为26天、23天和22天。
从改善幅度看,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除运城外10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1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为吕梁、咸阳和临汾,同比分别下降18.2%、16.0%和15.4%;运城同比上升1.2%。除运城外10个城市完成了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其中减少天数最多的3个城市为洛阳、咸阳和渭南,同比分别减少20天、17天和12天,运城市同比增加2天。
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近日,环境部已将上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向上述区域相关省、市政府发函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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