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能源互联网是一种利用多能互补和智慧能源技术为多个建筑物提供冷、热、电的区域级综合能源系统。
作为区域能源发展到高品质阶段的产物,区域能源互联网可以提高整个区域的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就近消纳可再生能源,并减少污染物排放。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能够促进不同公共部门、不同商业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区域能源互联网实现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纵观近年来国内区域能源互联网发展现状,参考国际经验,地方政府应提高对区域能源互联网的清洁高效作用认识,以“十四五”规划制定为抓手,加强对区域能源互联网发展的顶层设计,引导多部门落地政策出台。这将是区域能源互联网未来快速发展的关键。
部分地区区域能源
发展政策瓶颈突出
近年来,有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从指导意见、规划、示范项目、价格政策等各方面支持区域能源互联网的发展。
受大气污染防治、煤炭总量控制等考核目标的影响,各级地方政府也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清洁供热政策、减煤政策。部分地区着重强调了多能互补项目的重要性,制定了相关规划、价格、补贴等政策。然而,纵观区域能源近年来发展实际,地方规划政策、价格与补贴政策瓶颈仍然突出。
相关规划是指导新建工业园区、新建公共建筑群的能源方案制定的必要依据。实际上,虽然有关部委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区域能源互联网发展的宏观规划和指导意见,但在地市尤其是区、县层面,存在缺乏基于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地方能源规划,缺乏开展区域能源专项规划的意识等情况。
在价格与补贴政策方面,尽管有的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获得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具备了促使项目经济可行的价格或补贴政策,但还有很多项目由于价格与补贴政策不明确,在规划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遇到困难。
例如对清洁能源供热供冷项目,缺乏具有激励作用的清洁热价冷价政策或者补贴政策;在集中供暖地区,缺乏对于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的供暖补贴政策;对于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中天然气热电联产、燃气三联供、生物质热电联产的余电上网缺乏明确的价格政策等。
国外将“鼓励发展高效清洁区域能源”
纳入城市能源规划做法值得参考
纵观国际,伦敦、柏林、东京等城市均在城市能源规划中鼓励发展更高效清洁的区域能源。
例如,伦敦市政府指出预计伦敦未来1/10至1/3的热需求将由区域能源系统满足,热源将来自生活垃圾热电联产、数据中心余热、热泵、燃气热电联产等。伦敦政府要求用户在附近存在热网时,或者在热网规划的框架下必须优先考虑并入热网,并且在能源方案审查材料中附上与热网运营商的沟通证据,说明安装成本、并网时间、碳排放、热效率、热源燃料种类等。
柏林议会在规划中指出,区域能源的未来是基于可再生能源的,鼓励将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转化为电能、热能,并入到电网、热网或者存储到储能设备中,充分就近消纳可再生能源,并且鼓励区域能源协同供应热和冷,以提高能源效率。
东京市政府要求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新建筑要想获得建筑许可,必须提交高效利用能源的计划,需包括新建筑的节能目标、学习关于利用未使用的能源、可再生能源及区域供热与供冷的介绍。
建议利用“十四五”规划契机,以系统性规划为抓手
推动更高效清洁的区域能源互联网切实落地
从管理角度看,供热是地方或城镇事权。中央及省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宏观管理,县区政府进行直接管理。地方政府提高对区域能源互联网清洁高效作用的认识,将相关理念和重点措施纳入政府整体规划中,用规划加强指导多部门落地政策的出台,是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成功的关键。
结合国内外经验,笔者对完善区域能源发展的地方政策提出五点建议,以期通过完善地方规划、价格政策、补贴政策等,有力推动利用工业余热、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成功落地。
一是将区域能源互联网理念融入到地方相关规划制定过程中,包括城市能源规划、城市电力规划、城市热力规划、城市节能规划、城市清洁取暖规划、城市余热产业规划、城市绿色建筑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抓住“十四五”规划年机遇,以系统性的规划为抓手提高多部门施政的可预期性,从而帮助企业对未来政策和投资回报形成相对更稳定的预期,吸引企业作出清洁高效的基础设施投资和新技术研发投资的决策。
二是结合新能源城市、低碳城市、生态城市、绿色能源县、绿色建筑、无煤城市等城市活动,建议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或者环保生态压力大的地区,提出能源效率目标、煤炭消费总量目标、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和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等,甚至有针对性提出区域能源目标。在制定规划目标时,充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实事求是做可行性分析,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发展目标建议。
三是用规划指导新建项目审查政策制定,要求开发商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产业园(区)建设中,要提出利用多能互补实现更高效、更清洁能源供应的方案,充分将区域型能源互联网方案与其他方案进行比较,从而选择出有利于当地控制煤炭消费量、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增加清洁能源利用且经济安全的方案。
四是因地制宜制定激励性清洁能源价格政策或者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税收返还等补贴政策,支持通过发展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区域能源互联网中供热和供冷价格的制定通常是基于合理盈利原则,有的是采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有的是自行协商定价后报政府备案。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对于使用天然气三联供、热泵+分布式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建议地方政府制定鼓励清洁供热供冷的价格政策或补贴政策,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在自行协商定价的情况下,建议制定鼓励清洁供热供冷的补贴政策,并且在北方集中采暖地区提供当地无差异化的供暖补贴。
五是明确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中分布式清洁能源的余电余热上网政策和补贴政策。
明确区域能源互联网项目中天然气三联供、天然气热电联产、生物质热电联产、分布式光伏等余电余热上网价格政策和可再生电价补贴政策,以促进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可行性。
结合区域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有序推进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风电、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生物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发电等分布式电站参与电力交易的办法。(■霍沫霖 作者供职于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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