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力改革是撬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力杠杆,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行业和国企改革重点领域,其改革必将释放出巨大的制度红利,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起到强有力的牵引和带动作用。”
9月22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研究员、内参处处长景春梅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举办的“中国未来的电力”——可持续发展圆桌会议上作如上表示。
景春梅说,国有企业中,电力是政府和市场关系胶着的典型领域。电力改革已经完成了厂网分离,作为深化改革基础好、条件成熟的领域,新常态下,电力供需矛盾放缓将为新一轮电力改革开启最佳“时间窗口”。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逻辑框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构建电力市场体系、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逐步打破垄断、转变政府职能,成为当前新电改的亮点。
“新电改重新界定了电网功能,正积极推行售电侧改革,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力主推进一个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新格局形成。”景春梅表示。
回顾我国电力改革发展进程,从1997年政企分开、2002年厂网分开、2003年独立监管机构建立、2011年主辅分离,再到2015年中发9号文构建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逻辑清楚,阶段性明显。
然而,改革步伐并非一帆风顺。电荒与经济增长相生相伴,与窝电交织并存,煤电矛盾深度发展,新能源并网消纳困难,工商企业用电负担过重,厂网发展不协调等因素,时刻影响着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
对此,景春梅认为,计划与市场、垄断与竞争之间的体制矛盾正是电力行业诸多问题的根源,“我们必须加强形成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使市场传导畅通,机制作用发挥出来。同时,随着各类投资主体的进入,政府监管得到加强,终端用户能获得选择权。”
此外,作为此轮新电改核心内容,售电侧改革尤为引人关注。“三种模式将成为未来售电公司的主要组织模式,即输配售一体化公司、发售一体化公司以及独立售电公司。”景春梅分析。
第一类是输配售一体化模式。从事售电业务的电网企业,在售电市场化改革时期占重要地位,但随着售电市场的逐渐成熟,其市场角色将逐渐弱化,成为兜底供电服务商。
第二类是发售一体化公司模式。此类模式中,拥有大用户直购电用户的发电企业将走在前面,其他发电企业紧随而上。
第三类是独立售电公司模式。这类模式是由发电、输配电企业以外的市场主体组建的售电公司,在业务模式创新上具有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周(9月16日)刚刚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对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的最新进展进行披露。他强调,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动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售电企业,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增量配电业务,包括对现有配电业务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式实现资本进入。
随着六个配套文件的加快审议和即将出台,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即将进入全面试点、有序推进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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