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一步巩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洋环境状况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3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90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断面(点位)中,有830个全年均达标,占92%。其中,地表水水源监测断面(点位)590个,有565个全年均达标;地下水水源监测点位312个,有265个全年均达标。超标主要是由于天然背景值较高所致。
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为3.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长江流域、西北诸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水质为优,珠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辽河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开展水质监测的110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泊(水库)比例为69.1%,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劣Ⅴ类为7.3%,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太湖和巢湖、滇池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状态。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东线)长江取水口、南水北调(中线)取水口及输水干线水质均为优。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水质级别为一般。优良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76.6%,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劣Ⅳ类为11.7%,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
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占全部城市数的46.6%。
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影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重金属,镉为首要污染物。经初步核算,2019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降低4.1%,完成年度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