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国天然气增储上产态势良好,产量、储量实现双升,天然气新增探明储量达到1.4万亿立方米,增长68%;天然气产量1740亿立方米,增长169亿立方米,连续3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
2019年我国围绕油气增储上产、管网改革、下游城市燃气等重点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天然气行业运行总体平稳。2019年天然气消费稳中趋缓,但依然保持9%左右的增长。国产气增储上产态势良好,进口天然气增速大幅回落,对外依存度下降。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四大天然气进口通道形成,储气调峰能力提高。我国在放开上游勘探开发方面动作不断,频频出台政策,促进上游行业竞争;中游国家管网公司挂牌成立,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下游市场化加剧,燃气公司重组并购成为趋势。
天然气产量储量实现双升
2019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针对油气行业增储上产的“七年行动计划”,5月召开了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工作推进会,强调“石油企业要落实增储上产主体责任”。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在油气勘探开发行业提出“七年行动计划”。在政策驱动下,石油公司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组织各油气田积极生产,上游油气勘探开发投资3321亿元,增长21.9%。
2019年,全国天然气增储上产态势良好,产量、储量实现双升。天然气新增探明储量达到1.4万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8%。2019年国内天然气产量174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69亿立方米,连续3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增速较上年加快3.6个百分点。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全面增产。初步统计,2019年页岩气产量150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37%;煤层气产量75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36%;煤制天然气产量37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59%。
进口天然气增速大幅回落
2019年中国天然气进口保持较快增长,但增速相比2018年显著回落,天然气进口量为1322亿立方米,增速为6.5%,与上年相比下降28.5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增量结束了连续两年的高速增长,由上年的323亿立方米回落至81亿立方米。得益于国产气的快速增储上产及进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首现下降,由上年的43.1%下降到42.1%。
从贸易类型看,进口LNG继续超过管道气。进口管道气达到507亿立方米,占进口总量的38%,下降1.7%。进口管道气以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资源为主,还包括乌兹别克斯坦、缅甸、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天然气资源。随着中俄东线的投产,首次实现从俄罗斯进口管道天然气。LNG进口量816亿立方米,增长12.4%,占进口总量的62%,比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其中,澳大利亚是中国进口LNG的最大来源国,约占LNG进口总量的50%。
四大天然气进口通道形成
2019年12月2日,中俄东线(北段)正式投产。中俄东线北段包括“一干三支”,即黑河―长岭干线和长岭―长春支线、明水―哈尔滨支线及大庆―哈尔滨支线,在黑龙江省的五大连池、明水、大庆、肇源和吉林省的长岭设有5座分输站,北段投产通气后,将首先改变东北地区缺少足量气源供应的现状,带动东北地区工业、交通等相关产业发展。
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看,我国西北、东北、西南及海上四大油气战略通道中,东北一直缺少一条管道天然气进口通道。中俄东线的建成,补齐了这一短板,使我国四大油气战略通道实现了原油和天然气均能输送。
从管网调度的灵活性看,在我国天然气管网整体流向“自西向东”的基础上,中俄东线的投产,增加了“北气南下”流向,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东部地区的天然气管网布局,与东北管网系统、陕京系统、西气东输系统互联互通,共同组成纵贯南北、横跨东西、连接海外的天然气管网格局。
储气调峰能力提高
2016年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明确储气调峰措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储气服务价格、储气设施天然气购销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举措。2018年4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在国家政策层面第一次明确了储气责任划分与储气能力指标。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油气公司加快地下储气库的建设,随着文23地下储气库、港华地下储气库陆续投产,2019年我国地下储气库达27座,调峰供气能力超过102亿立方米,大幅增长44%,创历史新高。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我国中东部最大储气库――文23储气库投产,其设计最大库容为104.21亿立方米,全部建成后工作气量达40.93亿立方米,最大日注气能力2340万立方米,最大日采气能力3690万立方米。2017年5月19日,文23储气库一期工程正式开工。2019年8月1日,文23储气库一期工程提前完成全部建设施工任务,进入全面注气阶段。截至11月11日,文23储气库累计注气量30.4亿立方米,投产首年注气量突破30亿立方米,这在我国储气库发展历史中尚属首次。截至12月26日,文23储气库已累计采气超8600万立方米,预计首个采气期可采气2.4亿立方米。
上游开放政策频出
2019年,我国在放开上游勘探开发方面动作不断,频频出台政策,促进上游行业发展。3月,国家发改委宣布,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改为备案。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油气开发项目备案及监管暂行办法》。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由审批改备案后,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国内自营、对外合作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流程,进一步调动油气企业积极性。
为促进上游市场的公平有序开放,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取消了“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除外)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相当于对外商全面开放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此后,外商不仅可继续与石油公司或国内有区块的公司合作,还可以独立参与招投标获得勘探开发区块。此次油气勘探开发等上游领域的开放,将促进外资石油企业在我国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推进油气行业市场化改革。
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其中提出的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和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将进一步放开我国油气勘探开采行业,有助于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根据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此外,根据油气不同于非油气矿产的勘查开采技术特点,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
油气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2019年12月9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油气干线管道、部分储气调峰设施的投资建设,负责干线管道互联互通及与社会管道联通,形成“全国一张网”,负责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管道输送,并统一负责全国油气干线管网运行调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剩余管输和储存能力,实现基础设施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用户公平开放。
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油气管网公司,标志着我国油气管网运营机制和油气行业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首先,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设立将有助于推动油气管网全面互联互通,实行输配、输售分离,理顺油气成本和价格核算。其次,管网对第三方的公开开放,有利于更多市场化开发的油气资源进入输送管道,使我国油气供应主体日趋多元化,促进上游勘探开发和进口环节的市场化。最后,管道资产在分拆、独立和上市后,将引入更多社会资本,增加对油气管网的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升我国油气供给保障能力。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成立,使上游勘探开放和进口环节,以及下游销售环节形成开发和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标志着我国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油气市场新体系基本确立。
天然气消费结构优化
2019年我国宏观经济稳中趋缓,环保政策下的“煤改气”工程减少,部分省份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天然气消费增长明显放缓。2019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067亿立方米,增长264亿立方米,增速9.4%,增量较2017年、2018年明显回落,增速回落至个位数水平。
从消费结构来看,城市燃气和工业用气是拉动天然气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比增长12%和10%,分别占总体消费量的35%和36%。发电用气增速大幅回落,化工用气增速则有所回升。
分省份来看,江苏、广东和四川等3个省份天然气消费量超过200亿立方米,山东、北京、河北、浙江、新疆、陕西、河南、上海、天津和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消费量超过100亿立方米。
燃气公司规模化优势彰显
在下游领域,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外商可在中国独立经营城市燃气业务,不再必须采取合资的形式。外资企业在燃气供应服务标准、全球资源有效整合、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等方面具有优势,而国内城市燃气企业在对本土市场的熟悉程度、客户需求的了解、燃气特许经营权等方面具有优势。对外资投资限制的解除,将推动双方通过市场竞争与企业合作,激发整个燃气市场的活力,并带动燃气基础设施投资和相关设施的升级,有利于加速城市燃气的市场化改革,在价格形成机制、供求结构和行业规范上形成新的市场格局。
燃气公司重组并购成为2019年下游领域的又一特点。在经历2012~2015年城市燃气项目收购的高峰期之后,各省市级、县区级优质项目被瓜分殆尽,近两年下游燃气领域并购风云再起,尤其是2019年燃气企业重组并购事件频频。2019年8月15日,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16.55亿元收购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17家燃气公司股权;9月12日,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1.51亿元收购河南3家燃气公司股权,分别为郑州益之泉89.5%股权、濮阳天润燃气10%股权及沣源天然气100%股权;10月16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2.2亿元收购涿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100%股权;12月12日,华润燃气集团与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正式签订合资合同,共同合资经营宁波兴光燃气项目,这是继天津、重庆、郑州、成都等项目之后,华润燃气的又一个重要地级市项目。在国家对燃气行业的监管日趋严格、燃气行业进入微利时代的背景下,由于技术发展受限,规模效应无法体现,部分小型燃气公司面临经营困境,寻求出售或合资合作,为燃气行业重组并购创造了契机。五大燃气集团拥有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等优势,“大鱼吃小鱼”将是短期内一种趋势。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未来我国城市燃气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通过业内重组并购,形成更专业、集中度更高的燃气企业,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供气安全、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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