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近日研究制定的《甘肃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到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6万亩、严格管控面积不低于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全面开展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全面排查辖区内重点行业遗留地块,对辖区内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制革、医药制造、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进行再次排查。督促易地迁建、关闭退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加强留存废弃装置、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与处置,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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