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Clean Energy Transportation的汇总,以下欧洲国家设立了淘汰燃油车的时间表:
2025年
——挪威政府2017年的运输计划指出,从2025年起,乘用车和轻型货车的销售应为零排放。根据该计划,先决条件是“提高技术成熟度,使零排放汽车相对于传统汽车具有竞争力。”
2030年
——丹麦根据其2018年10月的气候和空气计划,设定了2030年停止销售新汽油和柴油汽车的目标,并设定了2035年禁售混合动力汽车(PHEV)的目标。
——冰岛根据其2018年9月的气候行动计划,2030年后禁止注册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车(同时考虑对偏远地区居民的豁免)。
——爱尔兰根据其2019年8月的气候行动计划,于2030年生效的立法禁止销售新的化石燃料汽车。
——荷兰在2019年6月的气候协议中要求最晚2030年实现新售乘用车100%无排放。
——斯洛文尼亚根据政府自2017年5月起的市场发展战略,计划在2025-2030年期间采用分阶段的方法淘汰燃油车。2025年后将禁止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00克的新型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上牌照;2030年后,这一限制将降至每公里排放50克二氧化碳。
——瑞典根据2019年12月气候政策行动计划,正研究从2030年开始禁止新的汽油和柴油汽车销售的可行性。
2032年
——苏格兰将根据政府2018年5月的气候变化计划,在2032年前逐步取消汽油和柴油汽车的市场销售。
2035年
——英国政府在2020年2月征求公众意见,拟将淘汰燃油车的目标从2040年提前到2035年。
2040年
——法国根据《交通指导法》计划2040年停止销售使用化石燃料的新型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今后每五年进行一次更新评估,目标可能提前。
——西班牙根据国家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法草案,将在2040年实现100%销售电动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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