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四川省将于6月上旬启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去年,四川省已完成对泸州、德阳、绵阳、内江、南充、宜宾、达州、巴中、资阳、凉山等10个市(州)的督察任务,今年将对其余11个市(州)开展督察,实现对21个市(州)的督察全覆盖。据悉,今年第一批督察对象是成都、自贡、广元、遂宁、广安和眉山等6市。
本次督察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其他突出环境问题等四个方面。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为例,将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期间移交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落实情况、长效常态机制的建立情况等进行督察。
督察方式上,督察组进驻期间,将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媒体曝光、案件交办、约见约谈等形式开展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