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15日,辽宁省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6%;优良天数266天,同比增加8天。
近年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会同各地各部门从控煤、控企、控车船、控尘、控秸秆和联防联控等方面精准施策,狠抓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重污染天显著减少。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了重污染区域整治机制,按照空气质量排名,将21个区域划为重污染区,全面分析污染原因、细化治理措施、严格治理管控,并实行动态更新。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改善不明显的区域,由辽宁省政府采取通报、约谈方式,督促其加大整治力度。目前,21个区域整体改善,为完成全省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大力实施火电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全省燃煤发电机组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占全省钢铁产能90%以上的钢铁企业均制定了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已完成16项改造工程。
辽宁还把淘汰燃煤小锅炉纳入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组织各地制定详细的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出台了《辽宁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全省已累计拆除燃煤锅炉2.1万台,城市建成区20吨及以下,基本淘汰县城和工业园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
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攻坚行动过程中,排查确定650家重点管控企业、48个工业园区和7个产业集群清单。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一封信》,宣传治理技术和政策,帮扶企业编制“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方案,从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治污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快推进治理进度。
据介绍,“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工业炉窑治理是今年的两项重点工作。按照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和搬迁入园一批的“三个一批”原则,辽宁整治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具备治理价值的“散乱污”企业,有效遏制了的非法企业排污。排查工业炉窑8000多台,针对菱镁行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推进菱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已经关停111家,停产整改94家,推进企业达标588家。
此外,辽宁省已连续两年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查验工作,实现整车生产企业全覆盖,定期排放检验柴油货车72.9万辆,监督抽测柴油货车67.5万辆,对排查出的4.3万辆超标车辆进行了处罚,淘汰老旧车10.5万辆,完成非道路机械环保编码登记2.5万台。通过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采用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等手段,有效地遏制了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