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2021年宁夏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出炉,力争全区地级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以上。
根据生态环境工作相关安排,2021年全区地级城市PM2.5平均浓度要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臭氧浓度力争基本保持稳定,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2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黄河干流宁夏段断面水质“Ⅱ类进Ⅱ类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为此,宁夏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冬季PM2.5与夏季臭氧协同治理;综合治理冬季清洁取暖、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等,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及对超标车辆的执法监管力度。
同时,继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完成重点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等;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试运行宁夏监管平台;以“三山”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持续监督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筑牢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